江苏省物价局27日宣布,调整后的江苏省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,将自4月1日起实施。今后,在公路客运票价外加收的燃油附加费,不仅将按照新的统一计算标准执行,而且调整周期也将缩短为一个月。
2008年建立的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,以2009年1月1日国家公布的当地0#柴油每升价格为基数,油价每升上调0.5元,就加收每人每公里0.005元的燃油附加费,反之则同幅下降,运价与油价的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3个月。
记者注意到,完善后的新机制实现了“四个统一”:全省以2009年1月1日0#柴油价格4.90元/升为联动基价;燃油附加费按统一的计算标准执行;燃油附加费调整周期缩短为1个月;各地统一在7个工作日内将燃油附加费调整到位。根据0#柴油价格与公路燃油附加费执行标准对照表,今后,0#柴油价格到达什么水平该收多少燃油附加费,一目了然。如,昨日我省0#柴油价格下调至7.27元/升,对应的燃油附加费执行标准应该是每人每公里0.03元。 (吉 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