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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日起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《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》将正式实施。按照规定,实行购物卡实名制,一次性购卡超1万元须登记;一次性购卡单位超5000元、个人超5万元须经银行转账;不记名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,记名卡不超过5000元等等。其实,自去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 《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》以来,有关“购物卡实名制”的争论就此起彼伏。购物卡实名制能在各商场、超市执行得好吗?能不能真正达到防止购物卡被用于洗钱、行贿的目的呢? 实名制执行力度不一 10月19日上午,记者来到太原市的华宇购物中心,在结算中心购物卡购买处的工作人员说买购物卡需要用身份证登记,购物卡面额从200元到1万元,若是单位购买需通过银行转账办理。记者询问购物卡实名制对商场有没有影响,工作人员说购物卡实名制其实从去年6月就开始执行了,对商场没有什么影响,今年11月只是重申,买购物卡的顾客就是简单登记一下,并不影响使用。 随后,记者又来到巴黎春天百货,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物卡购买需凭身份证,面额最少200元,上不封顶。单位购买可以刷卡、银行转账或是现金支付。但最好现金交易,这样既简单又能避免麻烦。 在太原市美特好超市西客站店的售卡处,工作人员说目前买卡不需要任何证件,11月1日以后买卡是否需要身份证还没有接到通知。 能否达到预期作用 在采访中,记者看到太原的商场、超市的收银处不少消费者都拿着购物卡结账,刷购物卡不用签字,只要刷卡结账便可离开,双方交易很简单。而且在买购物卡时,商家们可以按照客户的需求开具发票,名目五花八门。一位商场的客户部经理告诉记者,如果大额购买购物卡用自己的身份证不方便,可以用商场工作人员的身份证。他说购物卡之所以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重欢迎,是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,购物卡便于公众小额非现金支付,送礼方便省心;对于商家来说,销售购物卡等于是提前赚到了钱。所以,即使对购物卡实名制的规定越来越规范,商家还是会想方设法扩大购物卡销售范围。 做建材生意的崔运隆说,用购物卡送礼是他常用的方法。现在如果要求买1万元以上的购物卡须实名,那只要金额不超过1万元,多买几张就可以解决问题,不会有什么影响。 家住在太原市红星小区的居民肖宁女士也说,购物卡想要彻底透明,在购卡时实名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恐怕会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。 落实监管是关键 购物卡实名制措施的初衷,是让持有非本人身份购物卡的人无法消费,从而遏制购物卡参与洗钱和行贿。初衷很美好,但是现实里规避政策的方法有很多,比如把购卡金额降到9999元,用别人的身份证登记等等。加上购卡实名制只体现在购买环节,在流通消费环节并没有受到监控,消费者在持卡购物时,商家并不核对持卡人的身份信息,购物卡实名制就难以真正起到防范和遏制的作用。 有专家指出,实名制并非万能,也别指望它能“一剑封喉”。即便实名制对惩治腐败有预防作用,那也是迈出的第一步,要想“卡”住腐败,还要辅以对商家、购卡人和用卡人的全方位监督,尤其对公款购买单位,必须如实填写消费项目,按规定转账,自觉接受监督;对个人来说,不仅要实名,还应把购卡金额再小化,如设定为500元,在消费过程中核对身份信息,做到用卡实名。在此基础上,有关部门则应当完善相关措施,形成制度,加大对购物卡行贿受贿的查处和惩治力度。否则,购物卡实名制只会流于形式。 记者 郭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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