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读者方先生最近想买一辆20万元左右的汽车,打算首付10万元再贷款10万元购买,但跟4S店合作的两家银行,其中一家拒绝了他的贷款要求,理由是个人征信记录不良,另一家虽同意放贷,但利率需上浮30%。据方先生介绍,由于经常出差的原因,今年有过三次信用卡逾期还款,“但银行究竟有无硬性规定,比如逾期还款多少次将被拒贷?为何有的银行放贷,有的银行却拒贷?” 某国有银行内部人士指出,人民银行只负责提供市民的个人征信记录供商业银行查询、参考,并没有硬性规定,逾期多少次以上就不予发放信用卡或贷款,而是否对申请人发放信用卡或贷款以及因此可能产生风险,完全由各家银行自行决定和承担。通常情况下,大多股份制银行对客户累计逾期达到6次或连续逾期达到3次的客户都不会发放贷款。但部分银行也会具体查看客户的逾期时间和拖欠金额,以此判断客户是无意逾期还是恶意拖欠。如果逾期时间较短或欠款金额较小,且非连续逾期,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意逾期,不会影响银行发放贷款;反之,则会被银行视为“污点”客户,拒绝放贷。而多数国有大行对此更为严格,对于一年累计逾期超过3次的客户,通常不予发放信用卡。市民如有一年累计3次逾期还款记录,最好选择部分对征信记录要求较松的股份制银行办理。记者 李婷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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