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改委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。国家发改委4日宣布,2001年至2006年,韩国三星、LG,我国台湾地区的奇美、友达、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,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,已被责令退还、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.53亿元。这也是迄今为止发改委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。 6家企业操纵液晶面板价格 数据显示,上述6家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涉案液晶面板数量合计514.62万片,其中三星82.65万片,LG192.70万片,奇美156.89万片,友达54.94万片,中华映管27.06万片,瀚宇彩晶0.38万片,违法所得合计2.08亿元。 发改委表示,自2006年12月以来,发改委多次收到举报,反映从2001年起,这6家液晶面板企业,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,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。发改委依法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。 经查实,2001年至2006年6年时间里,6家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在我国台湾地区、韩国共召开53次“晶体会议”,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,协商液晶面板价格。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,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,操纵液晶面板市场价格,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据统计,2001年至2006年,面板成本占彩电生产成本的80%左右。近年来这一比例有所回落,但也在70%左右。 据此,发改委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.72亿元,没收3675万元,罚款1.44亿元,经济制裁总金额3.53亿元。(驻京记者/赵晓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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