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构拆迁户
村干部私分253.8万
2006年,江岸区后湖街淌湖村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纯武,伙同村委会干部郑先明、姚忠武,在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收该村土地过程中,虚构了3名被拆迁户,虚构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3343平方米。利用虚构户数、面积,村干部转头骗取征地补偿款共计400余万元,且将253.8万元予以私分。其中,张纯武分得200万元,郑先明分得23.8万元,姚忠武分得30万元。此外,张纯武、郑先明还利用职务之便,为某房地产公司谋取利益,分别收受该公司贿赂的价值46.3万元的房屋一套和现金10万元。
2013年4月,江岸区纪委决定给予后湖街淌湖村党支部原书记、村委会原主任张纯武,党支部原副书记郑先明,村委会原委员姚忠武开除党籍处分。上述三人现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五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