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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长沙5月31日电 (鲁毅 曾妍 文闻)频频发生的校园性侵、虐童等事件不断刺痛公众的眼球与心灵,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同样令人扼腕、痛心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研究室主任王建林31日表示,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已是“迫在眉睫”。 31日召开的2013年湖南法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,王建林作出上述表达。会上,湖南高院副院长张兰介绍了湖南高院在推进少年法庭机构设置、促进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化,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取得的积极成果。 湖南高院自2011年开展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(即“少年法庭”)试点工作。张兰介绍,试点工作现已取得积极成果,在全方位、多层次、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。目前全省共有13个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“少年法庭”,其中长沙中院、株洲中院、长沙市芙蓉区、郴州市北湖区等多家法院的“少年法庭”荣获“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、“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”等国家级荣誉称号。 在“少年法庭”试点工作中,全省法院注重将“寓教于审”灵活贯彻于少年法庭工作,实行“圆桌审判”,为成年人提供特殊、有效的司法保护,并高度重视少年司法的规范性建设,确保规范司法,在审判中充分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。 2008年以来,湖南全省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00余件,判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11000余人。张兰说:“这些案件中,绝大多数未成年罪犯在经历了少年法庭这所‘特殊课堂’的教育矫治后,都能发自内心的悔罪服判,其中还有一部分考入大学,成为有用之才。” 针对当前频发的校园性侵等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,王建林表示,湖南在探索适合未成年人审判方式中遵循最大限度保护、优先保护原则。全省法院对各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,在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充分的前提下,均依法予以从重从快处罚,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。 王建林表示,为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湖南法院在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,还将充分与教育行政部门、共青团组织以及相关社会机构协调合作,共同构建未成年人“保护网”。(完) 标签:未成年人 王建林 湖南 张兰 多层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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